

天津天狮学院2020年很好本科新生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秋季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被学校录取且按时入学报到注册的普通类本科新生;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等艺术类考生不在此奖励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很好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高中阶段学习努力,成绩优异,学校对其日常表现充分肯定;
(二)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吃苦耐劳,品学兼优;
(三)助人为乐,严于律己,综合素质很好;
(四)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即学生所在省市为顺序志愿的,则必须是第一志愿填报,其他志愿顺序的不予奖励;学生所在省市为平行志愿的,则必须是第一志愿填报,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的不予奖励。
三、奖励设置
(一)达到以下奖励条件者,将获得10000元奖励。
(二)若生源省市录取批次若有变化,以学校公布奖励标准为准。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奖励人数不超过所在省市所在批次所在科类人数的7%,若人数超过7%时,将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奖励该省前7%范围内的学生;学生所在省市所在批次所在科类人数若小于等于14人时,则奖励人数按1人计入,若超过14人时,则奖励人数按7%的比例进行人数取整来奖励。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新生于报到后一个月内,按照上述标准,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二级学院汇总学生申请,初步审查后,将符合条件学生资料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三)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移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奖励学生名单。
(四)学生处将获奖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五)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很终学生名单,并按相应标准给予奖励。
五、附则
(一)凡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需先缴纳学费,财务处将根据评审结果将奖励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二)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学期期末发放很好本科新生奖学金,因故中途退学者将取消其奖励待遇。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适用于2020级新生。
附件:天津天狮学院很好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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