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第1题 甲、乙、丙拟设立一合伙组织,他们签订的合伙协议( )。
A.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 B.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D.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2题 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人,应为( )。
A.婚姻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 C.婚姻任何一方当事人 D.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答案:B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一)》第10条第2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
第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
A.桌子与椅子 B.甲的拖拉机与拖犁 C.笔和纸 D.房屋与墙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原理,主物与从物是以物能够独立存在作为分类标准的。主物是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从物是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其配套使用的物。本题中,拖拉机和拖犁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第4题 甲、乙间订立赠与合同,甲将其房产一处赠与乙,并进行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个月后,乙与甲发生争执,将甲打伤致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已履行,不能撤销 B.甲的继承人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要求乙返还财产 C.甲的继承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 D.甲的继承人应当在赠与财产所有权移转后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据此,只有B项正确。
第5题 李某偷得手机一部,卖给了不知情的小王。小王对该手机属于( )。
A.善意取得 B.不当得利 C.无权占有 D.非法占有
答案:A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第6题 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
A.公民的文物 B.被继承人在人身保险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C.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的近亲属的抚恤金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3条正面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可纳入遗产范围的也应注意:
(1)有关单位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遗产;(2)有人身保险合同的人死后,其保险合同中注明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得作为遗产,该保险金是合同中所注明的受益人的财产,而不是遗产;(3)承包经营权、房屋租赁权等不得作为遗产。
第7题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 )。
A.民法在我国领土、领海、领空的效力 B.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C.民法对哪些人有约束力 D.民法效力的范围
答案:A
解析: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我国领土、领海、领空的效力,所以,选A项。
第8题 下列选项中,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 )。
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C.债务人清偿对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可见,A、B、D三项中的情形债权人均可能行使撤销权。故C项正确
第9题 甲知其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但佯装不知,将房屋售给乙。半年后,南边高楼建成,乙之房屋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 )。
A.权利不受侵害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情势变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题中甲隐患瞒事实真相,造成乙的损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故选D项。
第10题 法人的人格权包括( )
A.法人的名称权 B.法人的荣誉权 C.法人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D.法人在著作权中的修改权
答案:A
解析: 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权、名誉权等。B项,法人的荣誉权属于法人的身份权。C、D两项属于法人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格权。
第11题 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在其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的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 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 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
答案:C
解析: 《民通意见》第141条规定,盗用、假1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本题中,某医院盗用了朴某的名字,属于对朴某姓名权的侵犯。另外,曛以营利为目的,擅自用朴某的肖像在网站上为自己做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故正确。
第12题 董某向吴某借款做生意,欲以一套房屋抵押,并正式订立了抵押合同,只是因嫌办理登记手续费用高而未予以登记;后董某又以其弟弟的一辆暂时闲置的汽车质押给吴某,三方签字订立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吴某看管,之后董的弟弟要拉几车货物提出用车,吴某也感到车占地方且需要操心看管,即同意董的弟弟把车开走。1年后董某经营亏损无力偿债。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押权。依照法律规定( )。
A.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B.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C.抵押与质押均有效 D.抵押与质押均无效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因此,房屋抵押合同必须登记,否则不发生抵押权效力;同时,动产质权只有转移动产给债权人时方生效,债权人丧失动产的占有,动产亦不发生效力。
第13题 下列只能由本人实施、不得代理的行为是( )。
A.存取款 B.买飞机票 C.领结婚证 D.进行诉讼
答案:C
解析: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只能由本人实施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遗嘱公证等具有高度人身性质的行为。
第14题 债的免除是( )
A.单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 债的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第15题 下列选项中,不是民法渊源的是( )
A.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 B.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民事规章 C.地方各级人大的决议中的民事规范 D.县级人民政府的民事决议
答案:D
解析: 民法渊源是民法法律效力来源,A、B、C三项都属于民法渊源。D项,该主体没有制定民事法律的资格。
第16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上的物的是( )。
A.票据 B.金银 C.债券 D.日月星辰
答案:D
解析: A、B、C三项是物,D项不是民法意义上的物,成为民法上的物其中一个特征是能被人支配与控制。
第17题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的行为是( )。
A.单方解除 B.协议解除 C.法定解除 D.约定解除
答案:C
解析: 单方解除是指单方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协议解除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将合同解除的行为。约定解除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在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因此应选C项。
第18题 下列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
A.客运合同 B.承揽合同 C.买卖合同 D.工程承包合同
答案:A
解析: 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B、C、D三项都属于诺成合同,故排除。
第19题 某公司在某市甲区有一幢主要办公楼.在乙区有一幢营业大楼,在丙区有一幢物业管理楼,在丁区有刚落成的新办公楼。依民法规定,该公司的住所是( )。
A.甲区办公楼 B.乙区营业大楼 C.丁区办公楼 D.四个办事机构的所在地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20题 遗赠的标的为( )
A.遗赠的财产权利 B.遗赠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C.遗赠的财产义务 D.遗赠的财产
答案:A
解析: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选A项。
第21题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行为人应( )。
A.承担所有民事责任 B.不承担民事责任 C.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D.分担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22题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 )。
A.协商收养 B.订立收养协议 C.一方决定收养 D.共同收养
答案:D
解析: 《收养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23题 18岁的小王与25岁的张某伪造虚假证明办理了结婚登记,则其婚姻(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构成事实婚姻
答案:B
解析: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所以小王结婚时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第24题 下列方式中属于私力救济方式的是( )。
A.正当防卫 B.报复 C.提起诉讼 D.申请仲裁
答案:A
解析: 民事权利保护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其中私力救济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
第25题 不属于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的是( )。
A.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受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D.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26题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指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 )。
A.中止履行其义务 B.解除合同 C.中止履行其义务或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其义务,若在合理期限内,对方仍不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解除合同
答案:D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向对方先为履行之前,如果发现对方的财产显著恶化或履行债务的能力降低,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实现时,先履行的一方有权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D项正确。
第27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合伙跑运输,后彼此之间闹矛盾,遂决定终止合伙共有关系。但在分割财产时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取的处理方法是( )。
A.实物分割 B.作价补偿 C.变价分割 D.协商分割
答案:C
解析: 所谓变价分割,是指共有物如为不可分物,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减损财产的价值,或者虽然共有物为可分物,但共有人都不愿意取得共有物,则可以把共有物予以出卖,各共有人依各自份额取得共有物价款的一种分割方式。题中的汽车应采取变价分割的处理方法。
第28题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只适用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B
解析: 法律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法定期间,如适用于支配型权利的取得时效,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适用于知识产权的期间等,而只适用于请求权的是诉讼时效。
第29题 下列不是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要件的是( )。
A.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B.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依法成立 D.进行注册登记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的成立须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30题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如果险情是由人为因素引起时,对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 )。
A.紧急避险人 B.引起险情的人 C.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的人共同 D.受害人自己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31题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是(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合同生效的标准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第32题 个体工商户以个人名义投资,收益归家庭成员享用的,在经营中发生的债务,应用( )。予以清偿。
A.家庭共有财产 B.夫妻财产 C.其投资额 D.投资者个人财产
答案:A
解析: 《民通意见》第42条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第33题 凡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任何人都负有不妨害其行使权利的义务,则此权利称为( )。
A.绝对权 B.人身权 C.财产权 D.相对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权利分为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在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均为义务人。所以选A项。
第34题 下列民事权利中,不能由公民享有的权利是( )。
A.名誉权 B.名称权 C.隐私权 D.荣誉权
答案:B
解析: 公民享有姓名权,不享有名称权。
第35题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 )。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甲、乙约定乙在A站叫醒甲,但乙并没有在法律上受该约定约束的意思,属于好意施惠关系,甲、乙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A、C两项均不正确。既然甲、乙的约定对于乙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无义务叫醒甲,也谈不上侵权责任的问题,因此B项错误。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第36题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
(1)地役权的权利主体为需役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2)地役权的权利客体通常是土地。
(3)地役权的目的是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5)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6)地役权具有期限性。
第37题 简述宣告死亡的概念和条件。
答案: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造成自然人下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2)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须经法院宣告。
第38题 简述承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案: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三、论述题(共2题,每小题10分)
第39题 论他物权和自物权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自物权就是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对他人的物进行直接支配的权利。自物权是他物权产生的基础和根据,他物权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所有权的必要方式,是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和财产所有人分离的结果,他物权与自物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他物权与自物权的主要区别是两者的客体不同,一个是自己的物,一个是他人的物;自物权是完全物权,权利人可以行使法律所允许的各种权能,他物权则是限制物权,权利人行使权利除受法律限制外,还要受到来自财产所有人的某些限制。他物权在我国民法通则中被称为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包括自然资源的使用收益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以及采矿权等。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第40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6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10年A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元。2012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丁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1)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为什么?
(2)丙造成他人损害,甲是否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答案:(1)甲、乙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甲仍是丙的监护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应承担责任。《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的,原则上由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法院仍可以判决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第41题 甲纺织厂有一批存货急需处理,号召全厂人员出去推销,并言明:凡推销出去者,按销出货物合同总额的百分比给奖金。宋明是甲厂的销售经理,某天无意中得知其妻弟肖飞所在乙市工艺品公司需纺织用品,遂取出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书与肖飞签订了价值3万元购销合同,肖飞也在合同上加盖了工艺品公司的公章。肖飞回公司向经理报告后预付了全部货款,并提走了一半货物。后发现该纺织产品不符合本公司所需款式要求,遂提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厂返还余款。此时肖飞因公司不景气已辞职。工艺品公司将甲厂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并声称肖飞未经授权,所为行为为无权代理,另称因肖飞与宋明有亲属关系,此代理行为为双方代理行为,应判其无效。甲厂反诉:肖飞的行为属代理行为,肖飞是为了工艺品公司的利益才与甲厂签约的,合同真实有效,不能撤销。
问:(1)肖飞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是否是双方代理?
(2)肖飞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什么性质?工艺品公司所做的付款行为又属于什么性质?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1)不属于无权代理,不是双方代理。
(2)肖飞的行为实质上属于表见代理。工艺品公司所做的付款行为属于对肖飞代理行为的追认。
(3)双方已经履行的合同部分无须返还,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甲厂返还余款。
天津专升本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继续阅读>>
扫码登录
扫码关注“天津专升本”微信公众号
即可查看余下内容
天津专升本报名指导入口
添加我们企业微信
回复关键词,了解更多专升本咨询